《陕西省桃曲坡水库清淤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来源:规计科 发布时间:2026-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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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水利部关于印发<重大水利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水规计〔2012〕474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3〕428号)文中规定,征求公众对工程建设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方面的意见以及防范、化解各类潜在风险的措施与建议。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工程主要通过在桃曲坡水库开展清淤,分为水上干挖及水下环保绞吸式工艺进行清淤,并设置堆泥场及堆泥库集中堆放,变荒地为耕地,实现资源化利用。
工程建设地点:铜川市耀州区关庄镇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清淤508万方,建设堆泥库1座,堆泥场1个及临时工程设施等。
工程施工总工期:计划34个月。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陕西省桃曲坡水库灌溉中心
联系人:李莉 联系电话:13992914060
三、承担评估工作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估单位:陕西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师蒙
联系电话:13772191128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1.本项目实施影响范围内所有涉及的居民、企业组织等;
2.相关社区街道办、村委会等基层组织;
3.政府职能部门相关人员;
4.其他利益相关者。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本工程的了解途径;
2.公众对本工程的了解程度;
3.公众认为工程建设对生活和工作产生何种影响;
4.公众关心工程的实施会对哪些方面产生影响;
5.公众认为工程建设可造成的环境问题;
6.公众对本工程最关心的问题;
7.公众认为工程建设对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
8、公众认为本项目建设是否会引起社会不稳定因素?
9、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所持的态度。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如有上述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限内直接向建设单位、社会稳定风险评价单位反映或者采用电话、信函等方式提出。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信息发布之日起7日内。
陕西省桃曲坡水库灌溉中心
2026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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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宋敏
编辑:刘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