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水利廉洁故事征集评选活动获奖作品】——清廉如洗—叶兰 来源:李建邦 发布时间:2024-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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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兰,字谵园,生卒不详,榆林人,曾在安徽、山东、广西等地任知府,兴修水利、造福于民。
清乾隆25年(1760年),叶兰乡试中举,后调京充任官学教习,继授内阁中书,出任安徽省安庆府同知。知府知其清廉刚毅,聪明能干,屡以下属州县疑狱要案令其分析审理。他微服私访,探明案理当堂裁决,都称公平。后调任池州、颍上二府知府,决狱治政皆有功德。
在任山东泗州知府期间,适逢淮水暴涨,所属五河、盱眙等县,皆被洪水淹浸。洪退后,又遭严重蝗灾,民众流离失所,饥不果腹,甚是恓惶,危难之时,他毅然发放赈济救民于水火。由于目睹水患之害,叶兰十分重视对水利设施的兴建。他发动百姓行动起来,一边进行家园的重建,一边根据地情实际倡导水利兴建。叶兰通过在各地大兴水利建设,提升了辖区的防洪能力,为避免灾难重演付出了巨大心血。经过数年根治,兴水利除水患,民众得以复安。
在泗州,叶兰修建书院,创立义学;编修泗州志书,带头倡导礼学,通过以身作则、勤廉作为,泗州呈现了“百废俱兴,政绩灿然”的局面,深得民望。
叶兰善书法,热心地方公益事业。在榆林居住期间,曾捐献千金,会通地方人士,开河拉沙,兴修水利,解榆林黄沙蔽城之危,又捐俸银400两置田,创立义田以备荒年账恤之资。鉴于榆林城文化落后,叶兰发动乡里人士一起努力,在榆林城南创立义学,建筑学舍,聘请了名师,致力于培养地方人才。在京时设立榆林会馆,以便于榆林人赴京居住聚合。
在任上,遇到母亲病丧,叶兰卸任守孝。此时,叶兰身边的幕属等才发现,这位身居高位的知府竟然多年来全无积蓄,清廉之至,囊空如洗。孝期满了之后,叶兰选任为广西平乐府同知、浔州府知府,他重视民生,常到群众中去,既发展生产,又重视教化,坚持以勤廉之风、担当作为之举赢得同行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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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樊超
编辑:刘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