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陕西省立法工作会议在西安召开。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一德出席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庄长兴主持会议。省司法厅、省水利厅和西安市人大常委会作交流发言。
作为全省三个发言单位之一,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郑维国就我省推进水利立法、强化依法治水的主要做法成效进行了会议交流。一是扛牢政治责任,创新水利法治机制。把加强水利法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以“五个推进”强化水利法治机制:推进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修订议事规则,厅法治机构负责人列席党组会;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制定17项具体工作举措;推进领导干部学法讲法,以“水利大讲堂”为阵地,厅机关连续开展11`期处长讲法法治专题讲座;推进行政审批科学规范,实行重大行政许可事项厅务会议审议制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能力提升,部署开展厅系统单位主要领导述法点评工作,全省水利法治建设氛围日益浓厚。二是紧盯省情水情,健全完善法规体系。聚焦涉水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和实际需要开展立法需求研究,制定立法规划和年度计划。针对 地下水超采和污染问题,推动颁布实施《陕西省地下水条例》;规范取水许可、加强水文管理,推动修订《陕西省水文条例》《陕西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落实“节水优先”治水方针、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要求,相继推动颁布施行《陕西省节约用水办法》《陕西省渭河保护条例》;对列入今年全省立法计划的《水法》实施办法、节约用水条例、河道管理条例3项重点任务,专门召开水利立法工作推进会,抓住法规草案起草这个关键,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确保立法质量和任务落实。三是实施江河战略,聚力渭河保护立法。把渭河保护立法作为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的重要举措,历时4年艰辛努力,经过深入立法调研,认真吸纳国内外立法经验,先后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专题研讨会、专家论证会近30次。《陕西省渭河保护条例》与黄河保护法紧密衔接,立足我省渭河流域立法需求,首次建立渭河流域统筹协调机制,明确了渭河生态区管控范围、分区管控要求和措施,把我省河流岸线保护管控实践中的创新经验固化上升为法规规定,体现了地方特色和立法创新,是黄河保护法通过后黄河流域9省(区)出台的第一部保护黄河重要支流的省级地方性法规,受到水利部充分肯定。四是强化法制审核,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始终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执行重要决策事项、重大执法决定及重要政策文件法制审核机制,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备案审核公示等程序,完成了省属重大水利工程资金监督管理办法、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等60余份重要文件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对标衔接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渭河保护条例等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统筹立改废释,认真开展法规文件清理。对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稿,审慎提出水利部门意见建议,有效维护了法制统一。
截止目前,我省已形成由9部涉水地方性法规、9部省政府规章构成的相对健全的地方水法规体系,为陕西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