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水利厅纪检监察组做好《陕西省纪检监察干部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的报备及责任追究办法》贯彻落实工作 来源:省水利厅网站 发布时间:2019-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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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陕西省纪检监察干部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的报备及责任追究办法》下发后,驻省水利厅纪检监察组及时组织学习,并将《责任追究办法》转发厅属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就贯彻落实提出要求。11月22日,再次召集在岗和长期在外借调人员会议,专题传达学习省纪委《关于组织开展纪检监察干部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报备工作的通知》和《责任追究办法》,就抓好具体贯彻落实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会议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一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刻理解此项工作要求是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关爱和保护,要增强贯彻《通知》和《责任追究办法》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二要切实做到知行合一,严格落实规定要求。要严格执行省纪委制定的《纪检监察干部十条禁令》,杜绝《责任追究办法》规定的有关负面清单行为,做到规定要求的认真执行,规定禁止的坚决不做,不触碰底线,不违纪违法。要严格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要求规范履行行为和权力运行,坚决防范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三要加强组织实施,认真做好有关情况填报和报备工作。将《通知》和《办法》的规定要求传达到每个纪检监察干部,做到学习传达全覆盖,人人知晓规定要求。对遇到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和请托违规办事的坚决抵制,及时报告并登记备案。
为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还制定了《长期外出(离岗)人员管理规定》,对因组织工作需要长期外出借调和因私因病长期请假缺岗人员的教育监督管理责任落实及定期向驻厅纪检监察组报告情况等作出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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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李惠
编辑:刘羽扬